|
|
|
|
| 烫平机使用单位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
|
| |
| |
发布时间:2012-10-27 文章来源:工业洗衣机、烫平机、洗涤机械厂家 点击:884 |
|
1、基本要求: 作为熨平机的使用单位,也就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同时应配备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2、日常维护: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3、检查和定检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实施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年度检查至少包括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 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 4、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超设计使用年限使用的压力容器 对于已经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或者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是使用超过 20 年的压力容器,如果要继续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验(必要时按照《容规》 7.7 的要求进行合于使用评价) ,经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
|
|
|
|
|
|